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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的愛很有限,不能分給一個人以上,愛該專一,這是一種禮儀,也是一種必須。


我媽的愛,給了我爸,雖然在我七歲的時候,他們離婚了,因為我我爸有了外遇,我媽呢,一句話都沒吭,乖乖簽了名字。

話說我媽之所以那麼乾脆,是因為我爸被砍了二十四刀,確切的數字是在多年後他們又相約出來的時後我才知道的。

那二十四刀,是我阿公砍的。

當他知道我爸外遇之後的一個禮拜天(原本我媽是保持姑息的態度),騎著摩托車到了我家,剛下車,就是操了幾句髒話要我媽叫我爸死出來。

我爸出來之後,他迎頭就是一拳,一拳一拳再一拳,我爸大概也是嚥不下這口氣吧?

也回了我阿公幾拳,最後越打越烈,雙雙倒進玫瑰叢裡,我還記得那個時候,玫瑰好大好紅,刺也好尖。

我爸一個扭腰把我阿公壓在地上,用手抵住他的脖子罵了聲幹,我阿公就在這時後抽出他的水果刀,從他上衣的左邊口袋裡。

接著,就是一團混亂的場面。



尖叫

救護車

警察

我的哭聲

最後,是我媽默默沖洗柏油路上血跡的背影。

我阿公拿了幾張衛生紙擦了擦他的水果刀,跟我媽說幾句這種男人只是垃圾的鬼話之後,就像個沒事人一樣的離開了。

兩個小時後,我帶著寫到一半的生字簿,到了我阿公家。

我恨這個地方,在我住了七年,十五歲的這個時候,我總覺得好想發洩一下。

真的想要說,你這個兇手!


愛很自私,所以會被矇蔽,人都說,傻瓜和天才僅有一線之隔,愛也是,你愛錯了,就變成恨了。

我媽的愛給了我爸,以為愛他就是讓他快樂,姑息。導致多年後,那隻狐狸精還時常打電話來騷擾說叫我媽不要在去糾纏我爸;我阿公的愛給了他的女兒,自以為砍了我爸幾刀,就是對我媽最好的結果。

事實證明,他們自以為的愛,只是讓我犧牲,讓我愛不了,看得透徹,就覺得愛真殘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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