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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年級黃劭軒
     「火」是燧人氏發現的,相傳是隕石落至地球時,所殘餘的星火所引發樹林燃燒,好奇的人類前往探察令他們恐懼的能量,才發現「火」的存在與妙用。   
     「火」帶給人們光明和溫暖,因為有火,我們才不至於在冬天凍死,我們才可以吃到煮熟的食物,而不至於茹毛飲血;因為有火,我們才可以照亮夜晚,趕走黑暗,不至於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夜路上誤入歧途,並帶領我們走向光明的道路。
     「火」也帶給人們毀滅和絕望,戰爭和痛苦。秦始皇焚書坑儒,一把火燒掉多少古代的書籍?加州的森林大火,因為人類一時小小的疏忽,破壞多少林地?而火藥、大砲等槍械彈藥又奪走多少人寶貴的生命?造成多少人家破人亡?妻離子散?
     「火」就像我們的心,可善,可惡。使用恰當,可造福無數人群;但只要稍有惡意,就可能引起大毀滅。「火」帶來創造與毀滅,也帶來歡笑和悲泣,善惡兩極的結果,提醒我們「星星之火,足以燎原。」的教訓,不可不銘記在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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